上述的法案可让学生家长享有税金减额福利,特别是所得税方面(impuesto sobre la renta);然而,纳税人若要享此福利,便需将购买学杂费的发票和收据收齐。学杂费包括以下各种项目:注册费、月费、学用品、校服、校车。可享减税福利之家长其子女学生级别可包括小学、国民基础中学(国中)和高级中学(高中)。
若学生是成年人(直到25岁)目前就读大学,供应支付学费者也可以申请减税福利,减税项目可由注册费和大学学分点数之费用来计算。
此外,自费攻读学习者也可申请减税。自费支付注册费和学分费用者可以申请此福利。
纳税人需要出示一份报税单。然而,年收入低于一万一千美元者因所得税金额过低,无法享有任何减税福利。
每年的减税金额,以人头计算,每一名学生金额将不会超过3600美元。若学生享有国家赞助的奖学金福利,如普及奖学金(Beca Universal)减税金额将以差额计算。此乃本国的税金合法规定。
学费的减税福利需要学生家长殷勤自律,收集学杂费发票,并且聘用合格的会计师来到申办手续才可完成。
最后要问的问题是:您已经留下了学杂费开支的发票吗?